为了促进我校互联网的健康发展,维护校园网络安全畅通运行,净化网络平台。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我校校园网用户在使用网络时,必须认同并遵守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条例》。
二、各联网部门需确定一位主管负责人,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网络管理有关的工作(包括网络设备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等)。
三、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一个授权用户使用,没有办理端口使用手续者,不得擅 自使用网络端口。
四、部门内部若需连接子网,应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,经网络中心同意后,方可连接。
五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、交换机、无线路由器等网络设备。一经发现,将对提供端口者处以3~5天停止使用网络的处罚,没收办公用机,并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六、禁止自行修改IP地址、网关等网络设置参数,否则对造成的网络故障,网络中心不予解决。对不遵守协定而乱设IP地址,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的使用者,一经发现,将处以3~5天禁止使用网络的处罚,没收办公用机,并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七、不得发送邮件炸弹,不得扫描端口,不可盗用他人IP地址或未经允许而使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。一经发现,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
八、不得在网络上发布浏览、传播反动或不健康的信息。对收到的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不得传播扩散,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处理。
九、不得在办公用机中添加及安装视频在线及各种单机、网络游戏,上班时间不得使用迅雷及PPLIVE等P2P软件,如造成网络资源堵塞,一经查出、后果自负。
十、网络中心将不定期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,并发布最新病毒警报,望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。
十一、校园网络路由器、交换机等重要设备的配置,除网络中心外,其它部门均无权参与操作。